《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结论:自行打印的带电子章的社保缴费凭证,其法律效力是存在的,但是否需要额外加盖红章,主要取决于接收单位的具体要求。
建议:
总结:自行打印的带电子章的社保缴费凭证本身是有效的,但最终是否需要加盖红章,应以接收单位的实际要求为准。主动沟通、提前确认是避免后续麻烦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