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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流动就业后,医保的个人账户余额是否可以随同关系一起转移?

2026-04-11 07:53:02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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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肯定的。您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随同您的参保关系一起转移到新的参保地。

法律与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医保办发〔2021〕43号) 对此作出了具体操作规定。该办法明确,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后,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可以申请转移接续,个人账户余额随同转移,且缴费年限互认并累计计算。

核心操作要点

重要提示

总结而言,跨省流动就业时,您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依法可以随同关系转移,这是保障您医保权益连续性的重要举措。 请务必按规定流程办理转移手续,确保个人权益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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